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测定。 方法检出限为5μg/50ml 试样溶液,当采样体积为400L 时,检出限为0.013mg/m3,测定下限为0.052mg/m3。英文名称: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lead-Flam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09-12-30
实施日期:2010-04-01
出版日期:2010-04-01
页数:8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9 年12 月30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