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文具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办公、学习等为使用目的的文具及类似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砚台和笔类文具。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Stationery
标准状态:现行
ICS分类:35.260.20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0-05-04
实施日期:2010-07-01
出版日期:2010-07-01
页数:1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文具产品在生产、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对文具生产过程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包装材料及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及禁用提出了要求,同时对产品(包括部件)中可触及材料的可迁移元素、表面涂层总铅、总镉及邻苯二甲酸酯,塑料和橡胶中多环芳烃,纺织物、皮革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偶氮染料等规定了限量要求。本标准参考了日本环境标志标准《文具/办公用品(1.7 版)》(Stationery/Office SuppliesVersion 1.7)、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及欧盟指令2005/84/EC 等相关要求制订。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国家文教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松鹤文具有限公司、北京雪奥文化用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 年5 月4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0 年7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