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当取样品量为0.5g 时,本方法测定汞的检出限为0.002mg/kg,测定下限为0.008mg/kg; 测定砷、硒、铋和锑的检出限为0.01mg/kg,测定下限为0.04mg/kg。英文名称:Soil and sedimen — Determination of mercury,arsenic,selenium,bismuth,antimony — Microwave dissolution/Atomic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11-21
实施日期:2014-02-01
出版日期:2014-02-01
页数:11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汞、砷、硒、铋、锑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宁波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宁波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慈溪市环境监测站、宁波市农业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督总站和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3 年11 月21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4 年2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