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16 种多环芳烃的测定,目标物包括: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 当取样量为20.0 g,浓缩后定容体积为1.0 ml 时,采用全扫描方式测定,目标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8 mg/kg~0.17 mg/kg,测定下限为0.32 mg/kg~0.68 mg/kg。详见附录A。英文名称:Soil and Sediment–Determination of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 by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6-06-24
实施日期:2016-08-01
出版日期:2016-08-01
页数:30页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6 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河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新乡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监测站、开封市环境监测站、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6 年6 月24 日批准。本标准自2016 年8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