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本标准同样适用于电子玻璃工业太阳能电池玻璃(薄膜太阳能电池用基板玻璃、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封装玻璃)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执行。英文名称:Self-monitoring technology guidelines for pollution sources— flat glass industry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发布日期:2018-12-04
实施日期:2019-03-01
页数: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