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超声波燃气表的术语、定义和符号、正常工作条件、计量性能、结构和材料、可选功能、显示信息、标记、应用软件、通信、电池、电磁兼容、超声波(声)噪音干扰、外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无或有轻微震动、冲击、冷凝水以及电磁干扰的封闭场所(室内或有防护措施的室外)或露天场所(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室外)、*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 kPa、*大流量不超过10m3/h、*小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10℃~+40℃、工作介质温度变化范围不小于40K、双管接头、电池供电的1.0级和1.5级燃气表,包括燃气表的辅助装置以及带温度转换装置的燃气表。 *大流量超过10m3/h、但不超过160m3/h的燃气表可参考执行本标准。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6-10-22
实施日期:2017-04-01
页数: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