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判定标准。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评定。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assessment of the capacity for civil conduct in the mental disordere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
发布日期:2018-11-08
实施日期:2019-01-01
页数:2页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民事行为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提出。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伟雄、韩臣柏、张钦廷、管唯、汤涛、王健。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