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连续波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的定义、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抽样和标志、标签、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波长为1064nm 的连续波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治疗机能对组织进行凝结、汽化、碳化和熔融。英文名称:Nd:YAG laser medical instrument with continuous wave(CW)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被YY 0307-2022代替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疗器械>>C41医用超声、激光、高频仪器设备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医疗设备>>11.040.60治疗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1-12-31
实施日期:2013-06-01
作废日期:2025-06-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986天
出版日期:2013-06-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YY 0307—2004 《连续波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治疗机 通用技术条件》,与YY0307—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简化了第4章,删除了规格、型号等;———删除了原标准中5.3“激光功率指示器”,5.4“激光输出控制”,5.6“激光光纤传输系统”;———修改了5.5“光束传输系统要求”,5.7“脚踏开关”,5.10“外观”,8“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和9“包装、运输、储存”;———增加了“防护眼镜的要求”;———删除了附录A 和附录B;———全面贯彻执行GB9706.20—2000《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诊断和治疗激光设备安全专用要求》和GB7247.1—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的要求。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全国医用光学和仪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3/SC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负责起草。本 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丹、孙瑜、杜堃、韩坚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Y030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