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处理系统分流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行李处理系统分流器的设计、制造与检验。英文名称:Baggage handling system—Part2:Diverte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MH/T 6054-2009;MH/T 6055-2009;MH/T 6056-2009
中标分类:航空、航天>>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V56机场地面服务系统及设备
ICS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100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2021-09-22
实施日期:2021-10-01
页数:1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MH/T 6123《行李处理系统》的第2部分。MH/T 6123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带式输送机;——第2部分:分流器;——第3部分:转盘。本文件代替MH/T 6054—2009《行李处理系统 水平分流器》、MH/T 6055—2009《行李处理系统 垂直分流器》、MH/T 6056—2009《行李处理系统 推板分流器》。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设备的分类(见4.1、4.2);——修改了部分性能参数指标(见5.1、5.2,2009年版的5.3.1、5.3.2);——增加了对外购件的要求(见5.1.1);——增加了零部件通用性和互换性要求(见5.1.4);——增加了对设备支撑的要求(见5.1.5);——增加了静电粉末喷涂技术要求(见5.1.8);——修改了原整机可靠性试验为连续运行测试(见5.2.7、6.4.7,2009年版的6.8);——修改了测试行李的类型与规格(见6.2,2009年版的5.3.1);——修改了原分流能力检验为处理能力检测(见6.4.2,2009年版的6.3);——增加了测量次数要求(见6.4.2、6.4.3、6.4.4、6.4.7.3);——修改了原运行效率检验公式(见6.4.9,2009年版的6.10.1);——增加了高温、低温的试验方法(见6.7.1、6.7.2);——增加了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见9.1、9.2、9.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本文件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中航质民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朱京民、杨慕华、赵永谊、王刚、周福双、梁释心、杨光琪。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9年首次发布为MH/T 6054—2009、MH/T 6055—2009和MH/T 6056—2009;——本次为**次修订,将MH/T 6054—2009、MH/T 6055—2009和MH/T 6056—2009进行整合并重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