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货物牵引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货物牵引车。 注:牵引车包括内燃式牵引车和电动式牵引车。英文名称:Luggage/cargo tractor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MH/T 6048-2008
中标分类:航空、航天>>航空运输与地面设备>>V57特种车辆
ICS分类: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49.100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2020-07-20
实施日期:2020-10-01
页数:11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MH/T 6048-2008《行李牵引车》,与MH/T 6048-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由原来的《行李牵引车》改为《行李/货物牵引车》; ——增加了一般要求(见 4.1); ——修改了车速表、里程表、工作小时计、燃油表、电量表等技术要求(见 4.1.16,2008 版的4.1.20); ——增加了一般安全要求(见 4.2.1); ——增加了电动式牵引车一般要求(见 4.2.2.1); ——增加了绝缘性要求(见 4.2.2.2); ——增加了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见 4.2.2.3); ——增加了电机的技术要求(见 4.2.2.4); ——增加了机动性能要求(见 4.3); ——修改了牵引车空载时,车速的技术要求(见 4.3.1.3,2008 版的 4.3.4); ——修改了行李/货物牵引车*小离地间隙、接近角、离去角、坡道通过角的技术要求(见 4.4.1、4.4.2,2008 版的 4.3.2); ——增加了封闭式驾驶室的技术要求(见 4.5); ——增加了液压系统的技术要求(见 4.7); ——增加了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见 4.8); ——修改了内燃式牵引车的燃油表和电动式牵引车的电量表的技术要求(见 4.8.1,2008 版的4.2.6); ——增加了牵引车车外噪声的技术要求(见 4.9.1); ——增加了内燃式牵引车和电动式牵引车驾驶员耳边噪声的技术要求(见 4.9.2); ——增加了内燃式牵引车的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的技术要求(见 4.9.3); ——增加了内燃式牵引车的柴油机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烟度测量,用不透光烟度法所测得的排气光吸收系数应满足 GB 36886 的要求(见 4.9.4); ——增加了环境要求(见 4.10); ——修改了牵引车的可靠性的要求(见 4.11,2008 版的 4.4.10); ——删除了牵引车的基本要求(见 2008 版 4.1) ——删除了蓄电池牵引车(见 2008 版 4.2); ——删除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见 2008 版 4.3); ——删除了其他性能(见 2008 版 4.4);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批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海中港航空地面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宇航、梁释心、朱京民、周福双、尤千、李源、张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