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飞行区的机场数据、物理特性、障碍物的限制和移除、目视助航设施(包括标志、标志物、助航灯光、标记牌、助航灯光的供电系统和监视与控制系统)、标示障碍物的目视助航设施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地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飞行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本标准不适用于直升机场、短距起降机场和水上机场。英文名称:Aerodrome technical standard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MH 5001-2006;被MH 5001-2021代替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2013-07-31
实施日期:2013-08-01
作废日期:2021-12-01
出版日期:2013-08-01
页数:162页
前言
本标准是《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卷I《国标标准与建议措施 机场》(第五版)的执行性文件,代替MH 5001-2006《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与MH 5001-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附件十四”第五版的修订内容;——增中了增强型滑行道中线标志;——更新了机位标志图例;——更新了机位安全线标志;——更新了标记牌部分的内容;——补充了**目视停靠引导系统的内容;——删除了“跑道中心圆”的标志。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姜昌山、张云青、温世强、杨山、庞雪峰、陈望春、曹志坚、宿百岩、姚荣学、米爱群、刘海迅、姚忠举、王建萍、张存虎、刘圆圆、牧彤、屈晋、李峰、翁志勇、张超。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2000年**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