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燃机为原动力机的下列类型的一般用途的移动电站(含汽车电站、挂车电站、移动式发电机组)总装的基本技术要求: a. 工频(50Hz)电站(60Hz电站可参考使用); b. 中频(400Hz)电站; c. 双频(50Hz、400Hz)电站; d. 直流电站(含内燃机组经整流装置供电的类型); 本标准适用于0.3~3150kW的电站。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23号)
中标分类:电工>>发电用动力设备>>K52发电机组
发布部门: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
发布日期:1994-12-09
实施日期:1995-06-01
作废日期:2017-05-12
页数:7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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