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新设计或改进的汽车发动机(基础机)和发动机系族进行定型试验时所应遵循的试验规程,包括定型试验的实施条件、试验项目、试验程序、试验评定和报告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和商用车用点燃式及压燃式水冷发动机,包括燃用汽油、柴油、天然气、石油气和醇类等燃料的发动机。英文名称:Automobile engine—Engineering approval evaluation program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QC/T 526-1999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3-04-25
实施日期:2013-09-01
出版日期:2013-09-01
页数:7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QC/T 526-1999《汽车发动机定型 试验规程》,与QC/T 526-199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拓展了标准适用范围,适用于乘用车、商用车的水冷发动机,其中包括点燃式发动机及压燃式发动机,适用于燃用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类等燃料的发动机。 ——删除了原标准对“重大改进的汽车发动机”的定义,增加了“基础发动机”和“发动机系族”的定义,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 发动机系族。 ——对原标准“实施条件”的内容作了简化和修改,明确规定了“定型试验汽车发动机的技术要求和定型试验类别及台次”。 ——删除了原标准“组织与领导”章节,修改了“定型试验评定”的内容。 ——修订了原标准“定型试验项目”的内容,明确“新设计或改进的汽车发动机(基本型)和发动机系族的定型试验项目由强制性标准检测、发动机台架性能试验和可靠性试验三部分组成”。本标准简化定型流程,突出发动机强制性检测和台架试验的重点,更为合理。 ——修改了原标准“定型试验程序”的内容,属试验方法的内容并入本标准“定型项目”中,并明确了定型试验中应终止试验的情况。 ——增加了“试验报告”一章,规定了试验报告的内容。并要求在试验报告中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