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环保部通报对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环评机构、环评技术人员的处理情况。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说,根据近期开展的对全国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专项执法抽查和公众举报核查结果,对以上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查处。其中,对从业行为不规范、工作质量差的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41家机构限期整改3至12个月和通报批评;对因提供虚假资质申请材料的济南大自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不予批准环评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环评工程师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通化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14家机构取消环评资质和缩减评价范围。具体处理情况已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公布。
程立峰表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重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而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是环评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新修订的《环保法》特别增加了对环评机构弄虚作假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责任。
转载自中国分析计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