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LY/T1444的本部分给出了林区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林区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的*高限额、能耗的计算、能耗的测试方法与计量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林区贮木场生产。英文名称:Energy consumption for wood production in forest region—Part 6:Energy consumption of timber yard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LY/T 1444.6-2005;被LY/T 1444-2017代替;公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18年第14号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F10能源综合
ICS分类: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99其他有关农业和林业的标准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5-10-19
实施日期:2016-01-01
作废日期:2018-01-01
出版日期:2016-01-01
页数:8页
前言
LY/T1444《林区木材生产能耗》分为6个部分:———第1部分:综合能耗;———第2部分:油锯燃料消耗量;———第3部分:集材机械燃料消耗量;———第4部分:伐区装车机械燃料消耗量;———第5部分:汽车运材燃料消耗量;———第6部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本部分为LY/T1444的第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LY/T1444.6—2005《林区木材生产能耗 第6部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本部分与LY/T1444.6—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修改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的定义(见3.1,2005年版的2.1);———修改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见表1,2005年版的表1);———增加了按照各工序能耗量计算生产能源消耗量的方法(见5.2);———增加了贮木场生产能源消耗量的测试与计量要求(见第6章);———增加了附录A(见附录A)。本部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20/SC7)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程与环境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大海林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黑龙江省林业厅湿地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怀宇、张兰、卢中波、丛喜东、安睿、栾兆平、米桂云、曹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B60001.7—1988、LY/T1450—1999;———LY1001.6—1991;———LY/T1444.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