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市、区(新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及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工作人员。英文名称:Administration service hall work standard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01.040.03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行政、运输 (词汇)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6-02-29
实施日期:2016-04-01
出版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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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耀丹、张卫琳、何静、王飞、王刚、王卓民、黄振东、秦晓红、田云、张卫清、张永昌、吕勇、曾碧静、王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