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新生儿听力与遗传性耳聋基因联合筛查的筛查对象和模式,听力与遗传性耳聋基因联合筛查流程,筛查前宣传教育,听力与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程序、筛查结果处理及追踪随访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生儿听力与遗传性耳聋基因联合筛查的机构,通过听力与遗传性耳聋基因的联合筛查,可使先天性耳聋患儿、具有迟发性耳聋风险的高危儿、以及具有药物敏感性耳聋风险的高危儿得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并指导临床用药。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3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100实验室医学
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1-23
实施日期:2015-02-01
出版日期: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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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华大基因医学有限公司、深圳华大临床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立见、金鑫、梁金龙、杨玲。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