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毛发护理器具(以下简称器具)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与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手持式、额定输入功率2.2kW以下、带电热元件的电吹风和以电吹风为主体带有非电性工作头的组合式美发器及以电热为主的电热卷发器(或直发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儿童及特殊用途的电吹风。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hair care appliac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QB/T 1876-1993
中标分类: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4家用保健器具
ICS分类: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97.170人体保健器具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0-11-22
实施日期:2011-03-01
出版日期:2011-03-01
页数:10页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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