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小杂粮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粟、高粱、米大麦、燕麦、荞麦、糜子、黍、薏苡等小杂粮及其初级加工品。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NY 5305-2005;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施行(即废止)
中标分类: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11粮食加工与制品
ICS分类:食品技术>>67.060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06-07-10
实施日期:2006-10-01
作废日期:2014-01-01
出版日期:2006-10-01
页数:7页
前言
粮食加工与制品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