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对定量检验项目的多个检测系统实施结果可比性验证的要求,包括可比性验证方案的使用条件和适用情况、验证方法和程序、验证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措施。本标准适用于同一医疗机构内的临床实验室。英文名称:Guideline for comparability verification of quantitative results within one health care system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0卫生综合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100实验室医学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12-12-25
实施日期:2013-08-01
出版日期:2013-08-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卫生部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本标准起草人:彭明婷、谢波、李臣宾、谷小林、陆红、苏炳男、苏薇、岳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