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的诊断和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的分期、分级。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的诊断。英文名称:Diagnosis criteria for lower extremity arteriosclerosis obliteran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废止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24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5医学
ICS分类: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发布部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11-08-12
实施日期:2012-02-01
作废日期:2016-12-28
出版日期:2012-02-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第6章是强制性的,其他各章是推荐性的。本标准由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安贞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解放军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昆明医学院附属**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深明、李晓曦、符伟国、刘昌伟、陈忠、吴丹明、郭伟、张纪蔚、张福先、赵纪春、金辉、金毕、郭曙光、赵渝、李晓强、舒畅、辛世杰、谷涌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