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不适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或观众容量不中300座的剧场建筑。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JGJ 57-1988;被JGJ 57-2016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91.040.10公共建筑物
发布部门:建设部 文化部
实施日期:2001-07-01
作废日期:2017-03-01
出版日期:2001-07-01
页数:61页
前言
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