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一、营业性餐馆;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三、非营业性的食堂。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JGJ 64-2017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
ICS分类:建筑材料和建筑物>>建筑物>>91.040.10公共建筑物
发布部门:建设部 商业部 .
发布日期:1989-10-18
实施日期:1990-01-01
作废日期:2018-02-01
出版日期:1990-01-01
页数:19页
前言
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