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质检机构存在机构数量多,整体质量不高;重复建设多,特色机构少;资质评价种类多,评价结果共享少等问题。
为此,质检机构建立和实施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高效共享的资质认定制度, 是质检机构能够出具公正、准确、有效的数据及结果的前提和基础, 是充分发挥实验室和质检机构作用,促进科学执法、司法公正,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没有统一的资质认定制度, 质检机构出具的结果就没有可比性,更没有公信力。
因此, 必须建立统一的资质评价体系,实施有效监管,才能持续提升我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