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原理
使用中性洗涤剂将试样中的糖、淀粉、蛋白质、果胶等物质溶解除去,不能溶解的残渣为不溶性膳食纤维,主要包括纤维素、半纤维素、木质素、角质和二氧化硅等,并包括不溶性灰分。
4.试剂和材料
4.1 无水亚硫酸钠。
4.2 石油醚:沸程30℃~60℃。
4.3 丙酮。
4.4 甲苯。
4.5 EDTA二钠盐。
4.6 四硼酸钠(含10个结晶水)。
4.7 月桂基硫酸钠。
4.8 乙二醇独乙醚。
4.9 无水磷酸氢二钠。
4.10 磷酸。
4.11 磷酸二氢钠。
4.12 α-淀粉酶。
4.13 中性洗涤剂溶液:将18.61g EDTA二钠盐和6.81g四硼酸钠(含10个结晶水)置于烧杯中,加水约100mL,加热使之溶解,将30.00g月桂基硫酸钠和10mL乙二醇独乙醚溶于约650mL热水中,合并上述两种溶液,再将4.56g无水磷酸氢二钠溶于150mL热水中,并入上述溶液中,用磷酸调节上述混合液至pH6.9~7.1,*后加水至1000mL
4.14 磷酸盐缓冲液:由38.7mL 0.1mol/L磷酸氢二钠和61.3mL 0.1mol/L磷酸二氢钠混合而成,pH为7.0±0.2。
4.15 2.5% α-淀粉酶溶液:称取2.5g α-淀粉酶溶于100mL磷酸盐缓冲溶液中,离心、过滤,滤过的酶液备用。
4.16 耐热玻璃棉(耐热130℃,需耐热并不易折断的玻璃棉)。
5.仪器和设备
5.1 天平:感量为0.1mg。
5.2 烘箱:110℃~130℃。
5.3 恒温箱:37℃±2℃。
5.4 纤维测定仪。
5.5 如没有纤维测定仪,可由下列部件组成:
a) 电热板:带控温装置。
b) 高型无嘴烧杯:600mL。
c) 坩埚式耐酸玻璃滤器:容量60mL,孔径40μm~60μm。
d) 回流冷凝装置。
e) 抽滤装置:由抽滤瓶、抽滤垫及水泵组成。
f) pH计:精度为0.01。
6.分析步骤
6.1 称取固体试样0.5g~1.0g或液体试样8.0g(精确到0.1mg),置于高型无嘴烧杯中,如试样脂肪含量超过10%,需先去除脂肪,例如1.00g试样,用石油醚30℃~60℃(4.2)提取3次,每次10mL。
6.2 加100mL中性洗涤剂溶液(4.13),再加0.5g无水亚硫酸钠(4.1)。
6.3 电炉加热,5min~l0min内使其煮沸,移至电热板上,保持微沸1h。
6.4 于耐酸玻璃滤器中,铺1g~3g玻璃棉,移至烘箱内,110℃烘4h,取出置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量,得m1(精确到0.0001g)。
6.5 将煮沸后试样趁热倒入滤器中,用水泵抽滤。用500mL热水(90℃~100℃),分数次洗烧杯及滤器,抽滤至干。洗净滤器下部的液体和泡沫,塞上橡皮塞。
6.6 于滤器中加酶液(4.15),液面需覆盖纤维,用细针挤压掉其中气泡,加数滴甲苯(4.4),盖上表面皿,37℃恒温箱中过夜。
《GB 5413.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不溶性膳食纤维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