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是关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起社会责任,从源头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道防线。
从源头确保食药安全,要增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企业法人要牢固树立“质量是基础、安全是底线”的理念,时刻把食品药品安全牢记于心、付诸于行。企业要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规定的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各项要求宣传贯彻到每位员工,切实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要切实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确保生产从业人员思想素质和质量控制能力。
从源头确保食药安全,要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这是解决食药安全问题的核心所在,也是关键环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制定和完善以食品药品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从业人员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经营主体责任制度,完善“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机制,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产品召回等一系列主体责任制度,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从源头确保食药安全,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诚信体系,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奖惩机制和社会氛围;要认真履行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真实全面地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落实法律责任、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的情况,将食药产业做成“透明”产业;要大力支持行业制定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加强自律,及时反映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的诉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而言,食品药品安全既是企业立足市场的“道德线”,也是不可触碰的法律法规“高压线”。因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