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及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地块系统”)使用,提高全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启用地块系统,实现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网上登记、年度业绩管理、综合统计分析等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全市从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任务分工
(一)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1.组织制定地块系统启用实施方案,负责对地块系统使用进行整体协调,督促实施。
2.组织对从业单位、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地块系统操作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3.负责对从业单位提交的登记信息、变更信息、年度业绩等资料进行审核、管理。
4. 负责地块系统中专家库管理部分的启用实施工作。
(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
1. 参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的地块系统操作培训。
2. 注册及使用地块系统,按要求开展从业单位登记、年度业绩管理等工作。
3.对在地块系统填报的登记信息、变更信息、年度业绩等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及完整性负责。
(三)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分局。
1. 参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的地块系统操作培训。
2. 协助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利用地块系统(具体通过平板电脑APP)开展从业单位、专家平时考核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地块系统试行期,保留从业单位纸质登记模式,即:
1. 未进行登记的从业单位可继续提交纸质材料(流程详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并同步注册地块系统及登记信息。
2. 已完成纸质登记的从业单位须注册地块系统及重新登记信息,如有信息变更应一并填报,无需再提交纸质资料。
(二)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地块系统,取消从业单位纸质登记模式,全面实施从业单位登记等业务信息化管理。
(三)2020年6月1日起,仍未在地块系统登记的从业单位(新增单位除外),原则上不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中的《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地块系统网址为http://59.41.9.129:7001/,初始密码详见系统注册页面提示,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
(二)使用地块系统登记从业单位信息,基本情况表无需再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文件。
(三)完成信息登记的从业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系统发布通知为准)提交上年度业绩资料。尚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从业单位,无法提交年度业绩资料。
(四)地块系统试行期间,各从业单位关于地块系统使用的问题及建议,应及时反馈至系统开发技术人员(张工,电子邮箱:444100968@qq.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土处、执法支队,市环境技术中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