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本方法使用的标准品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学品,操作时应按照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二氟二氯甲烷、二氟一氯甲烷、一氟三氯甲烷和一氟二氯乙烷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 CFC-12、HCFC-22、CFC-11 和 HCFC-141b 的定性检测。
当以硬质聚氨酯泡沫为检测对象时,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CFC-12、HCFC-22、CFC-11 和 HCFC-141b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2 µg、2 µg、2 µg 和 0.6 µg。
当以组合聚醚为检测对象时,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CFC-12、HCFC-22、CFC-11 和 HCFC-141b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3 µg、2 µg、2 µg 和 0.9 µg。
2 方法原理
在一定的温度条件下,顶空瓶内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向液上空间挥发,产生一定的蒸汽压并达到气液两相动态平衡。气相中的目标化合物经过高纯载气吹扫并吸附于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的内置定量环中,再将定量环内的目标化合物以高纯载气反吹进入气相色谱分离后,用质谱检测器检测,通过与标准物质保留时间和质谱图相比较进行定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硬质聚氨酯泡沫rigid polyurethane foam
简称聚氨酯硬泡,是以异氰酸酯和聚醚为主要原料,在发泡剂、催化剂、阻燃剂等多种助剂的作用下,通过专用设备混合,经高压喷涂现场发泡而成的高分子聚合物。
3.2
组合聚醚pre-blended polyether polyols
混合物,由单体聚醚、发泡剂、交联剂、催化剂、匀泡剂等多种组分混合而成。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的双组分原料之一,俗称白料。
3.3
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
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并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不含目标化合物的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
4.1 二氟二氯甲烷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2 二氟一氯甲烷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3 一氟三氯甲烷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4 一氟二氯乙烷标准溶液:市售有证标准溶液,溶剂为甲醇。
4.5 载气:氮气,纯度≥99.999%。
5 仪器和设备
5.1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具定量环进样功能。色谱部分具有程序升温功能,质谱部分具有 70 eV 的电子轰击电离源,配 NIST 质谱图库,具有全扫描、手动/自动调谐、数据采集及谱库检索等功能。
5.2 顶空进样器:能直接连接到色谱部分,可将样品通过载气吹扫至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的主机内。
5.3 毛细管色谱柱:30 m×0.32 mm,1.0μm 膜厚,或 10 m×0.1 mm, 0.2 μm 膜厚,也可使用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5.4 移液枪:20 μl、5 ml 或 10 ml。
5.5 美工刀:金属材质。
5.6 药匙:金属材质。
5.7 样品瓶:40 ml 棕色螺口玻璃瓶,具聚四氟乙烯内衬的硅橡胶垫,或与顶空进样器 配套的玻璃瓶。
5.8 采样勺:长手柄,金属材质。
5.9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6 样品
6.1 样品采集和保存
硬质聚氨酯泡沫:每一批号的泡沫产品,随机抽取 3 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当包装单位少于 10 个时,可酌情抽取 1~2 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每个包装单位采集 2 份样品,1 份用于分析,1 份用于留样保存。采集样品时,用美工刀在硬质聚氨酯泡沫的任意部位截取长、宽、高均不小于 10 cm 的立方体,若不能在现场完成样品的检测,则应在常温避光密封条件下运输和保存,10 d 内检测完毕。
注:若现场采集不到长、宽、高均不小于 10 cm 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样品量,样品体积至少满足 6.2 试样制备的要求。
组合聚醚:每一批号的组合聚醚,随机抽取 3 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当包装单位少于 10 个时,可酌情抽取 1~2 个包装单位进行样品采集。每个包装单位采集 2 份样品,1 份用于分析,1 份用于留样保存。采集样品时,用采样勺从原始存储容器中采集组合聚醚,然后将采样勺中的样品沿壁缓慢导入样品瓶中,直至充满不留空间。取样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样品在空气中暴露。样品采集后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在现场完成样品的检测, 则应在常温避光密封条件下运输和保存,10 d 内检测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