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审核与提交。
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入海河流入海断面、直排海污染源及影响、突发性应急事故监测和专题监测等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883 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析正态样本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168 环境监测 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 442.6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六部分 近岸海域生物监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监测数据完整性 monitor data integrity
指监测数据获得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包括采样、保存、分析过程的全部信息。
4 监测数据信息与数据处理
4.1 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应能够正确记载数据量值、有效位数和产生的相关信息,包括采样、运输保存、前处理、分析方法、样品稀释或浓缩倍数、量器和仪器、校准、分析等相关过程的信息。
原始记录表示测试结果的量纲及其有效位数,应参照分析方法中具体规定填报。若无此规定时,一般一个数据中只准许末尾一个数字是估计值。有效数字位数根据所采用的测定方法、使用的仪器设备精度及待测物质含量确定,一般容量法和重量法可有 4 位有效数字,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法、气相色谱法等通常多只有 3 位有效数字,当待测物质含量较低时可能只有 1 位有效数字。带有计算机处理的分析仪器,其打印或显示结果的位数较多时,不代表其有效位数的增加。在使用多种计量仪器的一系列操作时,分析结果有效位数由有效位数少的计量仪器决定。分析结果的有效保留的小数位不能低于分析方法检出限的小数位。
原始记录中,低于检出限的测试结果,用“检出限”加 L 表示。
4.2 数据的修约
数值修约执行 GB/T 8170,对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执行 GB/T 4883。
进行监测数据修约时,遵守四舍六入五逢双的原则,即拟舍去的数字中左边**位小于 5 时舍去,大于 5 时进 1,等于 5 时左边**个数字后不全为 0 时进一位,全部为 0 时拟保留末尾数字为奇数进 1,末尾为偶数舍去。
4.3 监测数据平均值计算
4.3.1 平均值及保留有效位数
a)一般污染因子项目的平均值按照算术平均值计算。监测数据产生后,在对数据准确性确认后进行必要的统计;
b)未检出按检出限的 1/2 量参加统计计算;
c)pH 均值一般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参加平均的 pH 测定值存在大于 7 和小于 7 的情况下,pH 大差值大于 2 时,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当中和后氢离子过剩时:
当中和后氢氧根离子过剩时:
式中: pH平均为参与统计的所有样品的 pH 值平均值;
pHi为第 i 个样品的 pH 值;
n 为样品个数。
d)海洋微生物等特殊项目的均值以几何平均值表示, 其他叶绿素 a、浮游生物、底栖生物及潮间带生物等项目的平均值以算术均值表示,参见 HJ442.6 相关要求;
e)计算监测结果时,数据修约至与参加计算数据的少数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