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实验中使用的溶剂和标准溶液对人体健康有害,溶液配制及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石油烃的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石油烃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5.0g时,本标准测定石油烃的方法检出限为 0.04mg/kg,测定下限为 0.16 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 3 部分 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GB 17378.5 海洋监测规范 第 5 部分 沉积物分析 HJ 494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HJ 613 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