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改革环境管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排放许可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6 年 11 月 10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总体部署和系统安排。2016 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附件形式发布了《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原《规范》为指导火电企业和管理部门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起到了积*的作用。
至 2017 年 6 月底,在规定时间内全国已发证的火电企业共 2491 家,基本覆盖了火电行业现役企业。火电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台账记录、执行报告工作及环保部门监管执法随之有序开展,火电行业进入了按证排污、按证监管的新阶段。按照排污许可制度要求,火电排污单位将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首次换发证工作。
为满足排污许可制度实施工作需要,提升原《规范》法律效力,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并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将生活垃圾焚烧和危险废物焚烧行业排污许可要求统一纳入规范体系,2017 年 11 月 17 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征集 2019 年度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决定提前开展 2019 年度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承担单位征集工作,其中包括《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课题。
经过公开征集、答辩、遴选,2018 年 1 月 12 日原环境保护部下达了《关于确定 2019 年度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其中,《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课题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担。
1.2 工作过程
本标准制订工作过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
成立标准制修订小组
课题申报时,协作单位为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火电排污单位包括“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的火力发电”和“除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发电以外的火力发电”。因此,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原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同意增加协作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主要负责危险废物焚烧相关工作。
2018 年 4 月 18 日,评估中心与 6 家协作单位共同成立了标准制修订小组 ,并在召开了修订工作动员会,明确了各单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要求,拟定了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