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评估的依据。
一、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19年3月底前,修改完善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2019年6月底前,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国家样品库水稻样品、省级样品库土壤样品的入库工作。2019年8月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地质局、核工业地质局等参与,各地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按照国家统筹安排,2019年4月底前,完成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比对梳理,确保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象的全面性;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12月底前,21个地级
下载地址:《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2019年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