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0.1为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中贯彻执行“安全**、顶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并使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压在 10kV及以下的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不适用于水下、井下和矿井等工程。
1.0.3 施工现场供用电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对危及施工现场人员的电击危险应进行防护;
2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和电动机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线路绝缘应良好。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击 electric shock
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躯体而引起的生理效应。
2.0.2 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0.3 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2.0.4 预装箱式变电站 prefabricated cubical substation
由高压开关设备、电力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电能计量设备、无功补偿设备、辅助设备和联结件等元件组成的成套配电设备,这些元件在工厂内被预先组装在一个或几个箱壳内,用来从高压系统向低压系统输送电能。
2.0.5 防护等级 degree of protection
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外壳对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进人或水进人所提供的保护程度。
2.0.6 IP代码 IP code
表明外壳对人接近危险部位、防止固体异物进人或水进人的防护等级以及与这些防护有关的附加信息的代码系统。
2.0.7 中性导体(N)neutral conductor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能用于配电的导体。
2.0.8 保护导体(PE)protective conductor
为了安全目的,用于电击防护所设置的导体。
2.0.9 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PEN conductor
兼有保护导体(PE)和中性导体(N)功能的导体。
2.0.10 外电线路 external line
施工现场供用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0.11 外露可导电部分 exposed conductive part
设备上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状况下不带电,但在基本绝缘损坏时会带电。
2.0.12 接地装置 earth-termination system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2.0.13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earthing
为了电气安全,将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2.0.14 接地电阻earth resistance
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人地中电流的比值。
2.0.15 接地* earth electrode
埋人土壤或特定的导电介质中、与大地有电接触的可导电部分。
2.0.16 自然接地体 natural earthing electrode
可作为接地用的直接与大地接触的各种金属构件、金属井管、钢筋混凝土建筑的基础、金属管道和设备等。
2.0.17 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on transformer
设计成提供SELV(安全特低电压)的隔离变压器。
2.0.18 特低电压 extra-low voltage
不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电压区段》GB/T 18379 规定的有关工类电压限值的电压。
2.0.19 安全特低电压系统 SELV system
由隔离变压器或发电机、蓄电池等隔离电源供电的交流或直流特低电压回路。其回路导体不接地,电气设备外壳不有意连接保护导体(PE)接地,但可与地接触。
2.0.20 特殊环境 special environment
本规范中将高原,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潮湿环境列为特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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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5019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