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 17378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沉积物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对样品采集、贮存、运输、预处理、测定结果和计算等提出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大洋、近海、河口、港湾的沉积物调查和监测,也适用于近海、港湾、河口疏浚物和倾倒物的调查与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 1737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2763.8 海洋调查规范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
GB 17378.2 海洋监测规范 第2部分:数据处理与分析质量控制
GB 17378.3 海洋监测规范 第3部分:样品采集、贮存与运输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 17378的本部分。
3.1
标线standard line
计量容器体积的刻度线。
3.2
蒸至白烟官尽evaporating to fumeless
溶剂蒸发后的容器,置于室温处时无白烟冒出。
4 一般规定
4.1 样的采集、预处理、制备及保存
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制备及保存见GB 17378.3,具体内容和方法按以下要求执行。
4.1.1 样品的采集
4.1.1.1 设备和工具
采样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如下:
―接样盘或接样板:用硬木或聚乙烯板制成;
―样品箱,样品瓶(125mL,500mL磨口广口瓶)和聚乙烯袋;
―塑料刀勺;
―烧杯:50mL,100mL;
―其他:记录表格、塑料标签卡、铅笔、记号笔、钢卷尺、橡皮筋、工作日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