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滑板车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体重不超过50 kg的儿童玩耍的玩具滑板车,包括可折叠和不可折叠两种形式。
本部分不适用于设计或预定用于运动目的的滑板车,可用电力驱动的滑板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19865 电玩具的安全
GB 5296.5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EN 14619 滑板车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玩具滑板车toy scooter
玩具滑板车是一种供体重不超过50 kg儿童使用的、由儿童通过肌肉运动驱动的乘骑玩具,包括可折叠和不可折叠两种形式。玩具滑板车的组成包括以下部件:至少1个站立面、至少2个车轮、1个车把、1个可调节长度或固定长度的把立管。
在本部分中,玩具滑板车分为以下2种:
―供体重不超过20 kg儿童使用的玩具滑板车;
―供体重超过20 kg但是不超过50 kg儿童使用的玩具滑板车。
3.2
倒塌collapse
突然和未预见的结构折叠。
4 技术要求 4.1正常使用
玩具滑板车应在可预见的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测试,以保证在玩具正常耗损的情况下,仍不会出现危险。玩具滑板车在测试前和测试后,均应满足第4章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