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中的通用技术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宏观指导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设施运行管理等行为。
本标准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通用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对于已有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还应同时执行专项技术规范;对于尚未颁布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应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21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