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商超下架活鱼真相 曝食品安全接力监管之痛

百检网 2021-09-23
11月2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通知称,本月至12月将在北京等12个城市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以了解市场销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摸排水产品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检查对象包括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

  11月23日,北京多家媒体曝出零售市场上大部分超市已经暂停活鱼出售消息。与此同时,记者在向北京多家大型商超相关负责人求证下架的原因,还得到的一个解释,由于淡水鱼类产品在抽检中曾出现不合格问题,而商超现有的监测手段又难以对淡水鱼产品生产源头进行有效监测,决定暂时全部下架。

  “在很早之前就想过我们零售商都来这么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食药局)的职能范围无法管到上游的养殖户,只能监管商超,而每次都把活鱼不合格的‘板子’打在我们身上,确实委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大型商超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而就网传的因北京水质污染造成淡水活鱼大量下架等说法,北京市食药局昨日表示:近年,我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成以上,网传北京市水质污染、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北京市食药监局的公告缓解了人们的恐慌,一些超市经营人员认同出于消费行为改变和销量的考虑而下架淡水鱼。但他们也认为,即便如此,过往对淡水鱼监管中的分段管理问题,也给他们的经营带来了困扰。

  “责任分段”板子落在零售商身上

  据知情人士透露,自去年以来,零售终端在食药局检测中,比较频繁出现活鱼商品不合格的状况,而食药监局则认为是由于零售终端没有把握好质量关,零售终端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但是,这些问题却不是单凭零售终端自己就能把控的。

  据相关人士透露,由于各种大小鱼塘散布于各处,对养殖鱼类难以做到真正全程监控,一年做两次抽检,可能就认为是合格的。而鱼类生长过程包括,育种、育苗、用药记录等各项环节,生产全过程会受到各种外因的影响,一些因素有可能导致鱼类检测,鳖、虾产品在检查出现不合格问题。

  但是,鱼类产品的质量安全却是由两个不同的政府部门接力来管,农业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监管,发养殖许可,制定行业标准。食药监局负责管理流通领域,这种食品安全两段管的现象,导致一旦鱼类商品在流通领域出现问题倒查起来,却并不容易。

  相关业内人士认为,从法规和制度上看,对活鱼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都是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农业部门也有监测和监察机构,但是,凭农业部门也难以对全国大大小小的养殖户鱼塘有完整的把握。而食药监局管不了养殖户,只能从监测处罚商超入手。

  而在一些商超人士看来,*后把板子都打在自己身上也挺冤枉的。通常情况下,按照相关法规,商超在进货时,会索票索证,拿到的检测报告仅仅是,对来样负责。而活鲜类产品,则需要通过实验室检测,才能发现一些不安全指标。再加上许多活鲜类商品是属于出租摊位,商超也不能把鱼杀掉一些进行检测。

  “根据2015年10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136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家大型商超相关负责人表示,但是执行中,由于各地的执法部门的理解不同,处罚力度也是不同。一旦零售终端被查出活鱼的成分超标,常常会被公告、处罚,甚至上新闻。“由于无法追溯、控制上游养殖户的生产过程,很多商超在一年前就在无奈之时想过下架活鱼,甚至在南方沿海城市也有几家企业小范围的下架过。”一位业内人士透露。

  抽检合格率9成以上

  11月23日,北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活鱼下架”事件称,目前并未下达统一的禁止销售淡水活鱼的规定。北京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常年达9成以上,网传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

  记者查阅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记者查阅质量公告栏目中的食品抽检信息,发现今年以来,有多家商超被抽检查出鲜活鱼类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在11月初的*近一次公示中显示:33项不合格商品中,鲜活海鲜类有8项,淡水鱼在4项左右。在淡水鱼不合格信息中,包括一家大型零售企业所销售的鲫鱼和鲈鱼中,恩诺沙星成分超标,另一家商贸公司经营的鲜鲈鱼检测出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而还有一家水产公司经营的皮皮虾(河虾或为海虾)中镉含量超标。

  同时,记者还查阅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网站,在公示信息中,只搜索到2015年8月24日发布的一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4批次水产品不合格的通告。”内容显示:2015年5月—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水产品25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4批次。涵盖了全国多个省份,这些不合格批次水产品中,也包含非食用物质孔雀石绿、土霉素、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喹乙醇、呋喃西林代谢物和呋喃唑酮代谢物等成分。而按照2015年5-6月份全国水产品的不合格比例看,抽检合格率达到了9成以上。

  “我认为,商超下架活鱼对于整个水产养殖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从长远来看是件好事。”相关第三方业内人士表示,通过零售终端的动作来倒逼供应商、批发市场和上游养殖户的高度重视,认真养鱼,尽量避免出现超标或被查出有禁用成分的问题。该人士透露,不久前国家食药总局表示,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春节前,也会重拳出击,检查批发市场,清查在批发市场中出现的类似问题。

  此事,不仅仅对上游的养殖户、批发商是一大教训,对于责任分段,“九龙治水”多部门在接力治理产业链上下游时出现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提请重视。(记者 厉林)

来源:食品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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