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
2.0实际是指令的修正版,俗称
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的两个附录
2. 自2014年1月1日到2017年1月1日,逐步将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的管制范围
3. 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4. 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1.指令介绍
欧盟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 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至今,欧盟共颁布了39项豁免条例。
2.产品范围
1).大型家用电器 2).小型家用电器
3).信息与通讯设备 4).消费性设备
5).照明设备
6).电子与电气工具(大型的固定工业设备获得豁免)
7).玩具, 休闲娱乐设备与运动器材
8).医疗装置 (所有植入人体及受感染的产品获得豁免)
9).监测与控制仪表
10).自动售卖机
3.限制使用的6种有害化学物质要求
物质 浓度*高限制值
铅 (Pb) 0.1%千分之一 1000ppm
汞 (Hg) 0.1% 1000ppm
镉 (Cd) 0.01% 100ppm
六价铬 (Cr VI) 0.1% 1000ppm
多溴联苯 (PBBs) 0.1% 1000ppm
多溴联苯醚 (PBDEs) 0.1% 1000ppm
已经决议完全。变动不大。
未增加新限制物质。仅“优先评估”四种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估计四年后将列入限制物质。。而目前这四种物质在一些大买家中已开始限制。如HP,另HP要求还增加了对卤素和PVC。2010年6月出来的,有害物质的限制没变,只是扩大了管控范围,增加了医疗设备以及监控设备,由原先的8类电子电气增至10类电子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