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玩具EN71认证
1)技术要求
11.1预定在水中使用的电池玩具以及可能用液体清洗的玩具,其外壳应提供适当防护。
对可能用液体清洗的玩具,取下其可拆卸部件后,通过IEC 60529第14.2. 4条的试验,检查其合格性。然后把外壳剩余的水分擦除。玩具应经受第12章的电气强度试验,并且视检应表明在绝缘上没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小于条款18规定值的水迹。
对在水中使用的电池玩具,进行以下浸泡试验将玩具浸没在约1%的氯化钠水溶液中,玩具的所有部件放置在水面下至少150mm。玩具以*不利的方向放置并工作15min。然后,从水中取出玩具,让多余的水排出,并擦干其外壳。在测试过程中玩具不应出现因内部气体引起的外壳内压力过高。测试后玩具应能经受住条款12的电气强度试验。
11.2玩具应耐潮湿。
潮湿试验在空气相对湿度为93%±3%的潮湿箱内进行48h。空气温度维持在20~30℃之间任一方便值t的1K内。在放入潮湿箱前,使玩具温度达到t+4-0℃。
然后,玩具应在潮湿箱内,或在使玩具达到规定温度的房间内,重新装配好取下的部件,并立即经受条款12的试验。
2)标准解释
11.1条款适用于两种类型的玩具,一是打算使用在水中的玩具,例如电动玩具船等,二可能用液体清洗的玩具,例如玩具电炉等。其目的是确保这两类玩具的外壳有足够的防护能力,防止因玩具在*不利情况下使用和清洁时,导致的水上玩具的内部电气绝缘不能经受住条款12的电气强度试验以及用液体清洗的变压器玩具,其内部电气绝缘有能导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小到小于条款18规定值的水迹。
11.2条款适用于所有电玩具。其目的是通过模拟欧洲地区环境气候中*潮湿的情况,确保电玩具的内部电气绝缘在高度潮湿的情况下也能符合条款12电气强度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条款的技术要求是对测试样品进行潮湿处理,然后按12章和18章的技术要求进行判断。
2. 玩具EN71认证电玩具的耐热和耐燃
1)技术要求
19.1球压试验
条件工作电压超过12 V且电流超过3A的玩具,其封装电气部件的非金属材料外部部件和支撑电气部件的绝缘材料,应进行以下球压试验该试验在温度为40℃±2℃加上第9章试验期间确定的*大温升下进行,但该温度应至少为75℃±2℃。所谓工作电压是指玩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时,有关部件所承受的*高电压。
19.2封装电气部件的非金属材料部件和支撑电气部件的绝缘材料应耐燃和阻燃。
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旋钮以及不可能被点燃或传播发源于玩具内部的火焰的其他 部件。软线和导线的绝缘不进行这些试验。
通过19.2.1和19.2.2的试验来检查其合格性。从玩具上取出非金属部件进行该试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测试部件按其在正常使用时的同样朝向放置。
19.2.1 550℃的灼热丝试验
假如试验样品不比相关部件的厚度大,根据IEC 60695-11-10分级为HB40或以上材料的部件不进行该灼热丝试验。
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泡沫材料构成的部件应符合ISO9772分级为HBF的材料要求,该试验样品不比相关部件的厚度大。
19.2.2 650℃灼热丝试验、针焰试验
支撑载流超过3A且工作电压超过12V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该连接件的距离在3mm以内的绝缘材料部件,要经受IEC 60695-2-11中温度为650℃灼热丝试验。
在施加灼热丝期间,测量火焰的高度和持续时间。
对经受住见IEC 60695-2-11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一个持续时间超过2s的火焰,则进行下述更多的试验。在连接件的上方,直径为20mm、高度为50mm的垂直圆柱体包络范围内的部件经受附录B的针焰试验。但是,由符合附录B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进行防护的部件不进行该试验。
2)标准解析
玩具EN71认证本技术要求的球压试验、针焰试验和650℃灼热丝试验适用于工作电压超过12V和电流超过3A的电玩具550℃灼热丝试验适用于所有电玩具。其中球压试验是耐热试验,其他两个为耐燃试验。
球压试验的目的是封装电气部件的非金属材料外部部件和支撑电气部件的非金属绝缘材料,由于其质量原因,在高温状态下会熔融或变软,导致电玩具内部电路的电气强度降低、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产生变化,严重时间可造成电源短路,引起火灾。可通过球压试验进行检验,确保这些非金属材料在较高温度的情况下也不会产生熔融或变软。
灼热丝试验的目的是电玩具在实际使用中可能会由于过载、短路等非正常工作情况而导致过热,玩具中的非金属材料如果质量不过关,可能会因为过热而引起着火危险。可通过灼热丝试验进行检验,确保这些非金属材料在过热的情况下也不会产生着火危险。
针焰试验的目的是模拟电玩具内部因短路等原因产生火花引起局部起燃的现象,检查玩具的非金属材料是否会因此而起燃。确保这些非金属材料在过热的情况下也不会产生着火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