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二)、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3、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复印件三份(换证企业); 4、企业平面布局图、工艺流程图(应标明关键设备和参数); 5、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一式二份; 6、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一式三份(执行企业标准的); 7、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8、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想了解更多检测认证相关资讯或者是有产品想要申请检测认证的欢迎拨打百检网热线400-101-715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