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2日,无线电设备指令(The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2014\53\EU正式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公布,并于2014年6月12日生效,该指令将取代无线电与电信终端设备指令(R&TTE指令),2016年6月12日之前,成员国应将改指令转化为成员国法律,原R&TTE指令(1999\5\EC)也随之作废。
2016年6月13日起,成员国应采用新无线电设备指令(RED);2017年6月13日起,符合旧R&RTTE指令的产品将不允许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RED认证与R&TTE认证区别
1、RED产品范围仅包括无线通讯和无线识别设备(如RFID,雷达,移动侦测等)。射频设备不用于通讯或者识别的会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的管控中;
2、有线通讯终端设备(TTE)被移除,因此RED指令仅用于无线产品;
3、无线广播接收机现已纳入RED指令的范围(之前涵盖在电磁兼容EMC指令和低电压LVD指令中);
4、指令覆盖频率下限已取消(之前R&TTE的管控起始频率是9kHz),而上限依然是3000GHz;
5、公告机构评估意见现已由“型式检查证书”取代;
6、制造商只有在其质量体系经过公告机构评估过后,才能使用带公告机构号码的CE标志(完全质量保证–型式H);
7、二类设备向各国频谱机构进行通告的要求不再需要;
8、二类设备的标识(警告号)不再需要,不过在某些国家受限使用的警示依然需要出现在产品包装上;
9、不再需要在用户手册中出现CE标志,不过手册中必须注明射频使用的频段及发射功率;
10、个人评估用的套件不再受管控(即不需要进行RED认证);
11、新指令要求使用统一的充电器;
12、制造商及入口商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太小时可以出现在用户手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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