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及其各地市先后出台了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的就是:出现两大模式,一个是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一个是行政执法中心。
《辽宁省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明确规定,组建省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随后,《沈阳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明确,组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与行政中心
而《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秉承了辽宁省的改革方案,同样是组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可见,组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这一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模式,辽宁省的探索创新后,其他外省市也开始学习这一改革模式了。前不久,出台的云南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省直事业单位剥离式整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就直接借鉴了这一模式,同样提出要组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但与此同时,在辽宁省内其他城市的改革方案中,也出现了另一种模式:组建市行政执法中心。
《凌源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明确,组建凌源市行政执法中心。
《朝阳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组合方案》明确,组建朝阳市行政执法中心。
《葫芦岛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改革方案》明确,按照省委事业单位精简比例达到90%的要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精简整合到30家。其中明确:
整合市农委、市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水利局、工信委、工商局、商务局、食药监局、交通局、文广局、环保局、住建委等部门所属的21家行政执法机构,组建行政执法中心。
从上述机构改革方案来看,辽宁省内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事业单位的,主要就是这两种模式,一种是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一种是行政执法中心。至于会不会再出现其他新的模式,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