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机管科工作人员通过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发现,海门某机动车检验机构在对汽油车进行双怠速法检测时,高怠速转速不符合检测标准,怠速转速异常,初步判断该检验机构未按规范开展尾气检测。
对此,南通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及时将情况通报至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并立即会同执法人员去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检验机构在进行双怠速法检测时,高怠速维持在2700转以上,怠速维持在2100转以上,不符合《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中高怠速转速在2500±200,怠速一般在800左右的规范要求。检查过程中还发现该检验机构存在烟度计氮氧采样管易脱落、采样探头插入排气管深度不足400mm等问题。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将对以上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要求检验机构及时完成整改。
根据南通市开展的大气PM2.5源解析结果,市区机动车尾气是颗粒物的重要来源,PM2.5主要来源中机动车尾气排放占比达20.2%,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南通市监控中心将重点围绕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数据抽查、检测视频查看、遥感超标数据溯源、路检路查、入户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等领域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与执法局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相关链接:结合空气质量异常预警管控要求,南通市监控中心联合交警支队围绕国控站点,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其中,2月23日下午,抽测柴油货车15辆,发现超标2辆,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现场责令超标车辆司机立即对车辆进行维修,并于10个工作日内至机动车年检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