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亲自拔草,6类产品被点名,整治化妆品乱象!

百检网 2021-10-28

       昨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药监局”)发布了一则法规文件,正式开始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


       范围之广、力度之大,从工作内容和要求中就能看出:


       


       1. 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


       2. 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


       3. 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


       4. 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


     


       1.提高政治站位


       2.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3. 强化部门协作和行刑衔接。


       接下来,我们应该会看到各地药监部门的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大量曝光,目的是起到震慑作用。


       关心护肤的朋友可能对此早就有预感。今年的化妆品监管真正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既给一大批化妆品企业开出了罚单,又请来医学专家撰写了系列科普文章,向消费者普及化妆品知识;现在,正式要求对化妆品进一步管理。


       仅在昨天这篇文件里,就点名了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这些曾经属于擦边球的宣传,还有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这样容易出问题上新闻的品类。


       在本文中,我们也将详细讲讲刷酸、干细胞、睫毛增长、药妆这几个药监局点名的概念。这几类产品以后还能用吗?


       


       这种医学治疗中使用的酸,效果立竿见影,浓度高、刺激大。正常来说,合法的化妆品不会含有这样的酸。如果你的“酸”是正常渠道买的较大品牌,那么应该可以继续用。


       但目前电商平台有不少产品添加了高浓度的酸,或者违规暗示自己的医疗效果“换肤”,同时又不告诉大家这可能有危险。这接下来会成为被清理对象。


       大家一般说的刷酸,是使用含酸类的护肤产品。主要是含有果酸(α-羟基酸)、水杨酸的产品。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对于它们的浓度都有明确的限值。驻留类的护肤品中,α-羟基酸的浓度不超过6%(同时pH不低于3.5),水杨酸的浓度不超过2%;洗发水、沐浴露里水杨酸的浓度不超过3%.


       这类产品剥离角质的作用比较有限,基本是促进老化的角质层正常脱落的。它们一般比较安全,健康肌肤基本都能接受,敏感肌可能会感到刺激,一定要注意控制使用频次。


       


       干细胞是指原始未分化的细胞,它们具有分化成其他特化细胞的能力。2012年的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就授予了研究动物干细胞的科学家。或许这就是护肤品们借着干细胞概念炒作的开始。


        获奖的技术是使已经分化的细胞恢复到干细胞状态,让它具有再次分化的能力。这项技术对治疗疾病具有巨大的潜力。不过,它短时间内还无法进入临床应用,用在护肤品里更是天方夜谭。


       外用在面部的所谓干细胞,不可能是真正的人体干细胞。就算你花一笔大价钱弄到了有活性的干细胞,注射还有可能引起排异和过敏。做成了冻干粉、精华液的干细胞,已经是死细胞,或者细胞活动的产物,没有分化、返老还童的能力。


       涉及到以上功效的不实宣传,大家看到一定要警惕。


       人体干细胞不行,那植物干细胞呢?


       有些产品宣传的所谓苹果干细胞等植物干细胞,其实更是美化广告文案的高手。


       植物干细胞对于人的表皮细胞分化完全没有作用。植物干细胞既不能分化成人的皮肤细胞,也不可能促进人皮肤细胞的不断分化。


       有用的是什么呢?


       有些植物成分,确实来源于植物干细胞的培养技术。培养特定的植物干细胞,再提取其中的活性成分,经过提纯、检测之后应用在护肤品里,是可行的。国内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里也收录了3种植物愈伤组织(一般是植物干细胞培养而来的)类的原料。


       如果你在电商买东西,也经常会看到标题里写着“干细胞”,产品详情中写明是“植物干细胞”。但它们是“提取物”、“培养物滤液”,仍然和直接使用植物干细胞有很大的区别。下次再碰到“植物干细胞”的广告、种草,记得看个仔细。


       


       药监局在2021年9月的原文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国家药监局未批准任何宣称具有促进睫毛生长功效的化妆品。市面上的睫毛增长液大多是用成膜剂、着色剂造成一种“睫毛好像变长了”的假象。好在,这些产品只要是合规的,也不太危险。


       值得警惕的是,是“比马前列腺素”类产品。


       它本来是治疗青光眼的处方药,但临床试验发现,它还有引起睫毛增长的“副作用”。于是,开发这种药品的公司顺便推出了用于治疗眼睫毛稀少的药物Latisse。这是**也是**一个获得美国FDA 许可用于睫毛增长的药物,归入处方药物管理。


       但比马前列腺素除了会刺激睫毛生长外,还会对眼部产生副作用,如眼周黑色素沉积、眼睑发痒发肿、眼睛疼痛、结膜充血等,长期过量使用会造成视神经损伤,导致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有些无良化妆品厂商会偷偷添加这样的处方药物,配方表不写,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处方药只能由医生开具,化妆品是不能含有任何处方药物成分的。


       一些植物类、多肽类的成分也会宣称自己可以增长睫毛,但大多都停留在体外研究层面,还缺乏严谨的人体实验来验证,或者直接是原料厂商的王婆卖瓜。这些成分放在护肤品里实际能不能增长睫毛,还要打一个问号。


       小作坊生产的睫毛增长液如果顶着快速增长、7天就见效之类的夸张宣传,除了安慰剂效应外,也要怀疑一下是不是添加了上面说的违规成分。


       前几年,“药妆”和“医学护肤品”满大街都是。2019年初药监局的一纸禁令,使电商平台屏蔽了这两个关键词;不过类似的违规宣称悄悄走入了地下,仍然“生生不息”。这类产品可能安全性没问题,但是你别误认为它们有神效。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不但是我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


       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2021年9月30日,药监局出台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并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这里简单摘录一些要点: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如因其他目的使用可能具有上述功效的原料时,应当对使用的必要性及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否则应针对儿童化妆品使用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的产品,也属于儿童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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