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区4地块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地块占地面积26142.16m2。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4°00′24.96″,纬度22°57′24.29″。
二、地块历史使用情况
地块在2015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和小部分荒地,农用地种植荔枝树和蔬菜;2016年~2017年,由于地块周边文华路、常新路和公园路建设,地块北侧、西侧和南侧边界附近的农田消失,西南角水塘被项目地块内或周边土壤整平,其余区域仍为农用地,种植蔬菜和荔枝树;2017年地块内开始填土,至2018年10月地块已基本被填土所覆盖,整个地块土壤呈裸露状态,填土来源于黄江镇“中泰峰境”地下室项目弃土。该地块2018年已完成收储,使用权归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所有,地块未来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
三、地块初步调查工作及结论
调查组根据污染识别情况和相关标准要求,按40m×40m网格,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8个,地下水监测井3个,并在地块外设置1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位。
初步调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采集的86个土壤样品所测的54项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GB 36600-2018中**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3口地下水井样品均存在浑浊度超标情况;一个地下水样品中锰存在超标情况;对照点地下水样品锰和浑浊度存在超标情况。
地下水浑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为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较细密的沙土和壤土,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偏酸的地下水环境促进土壤中的锰溶出并稳定存在,导致部分点位锰出现超标现象,但地下水中的锰属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的一般化学和感官性指标,不属于毒理性指标,对人体毒性不强;此外锰在自然环境下不具备挥发性,不存在吸入途径,同时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公共用水水源,不存在影响人体途径。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综上所述,东莞市常平镇新城区4地块初步调查可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百检网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一个月(2020年12月22日起)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7675792981 联系人:翟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