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的修订
删除2011标准中“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室内物体表面消毒为目的,兼有空气消毒作用的消毒剂”,因为目前有部分消毒剂是兼顾了空气消毒和物表消毒,为避免将一些在产品说明书中介绍用于环境物表消毒的消毒剂排除在外,故将此句删除。
2、增加“原材料要求”的内容
2011版《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
4、原料要求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应符合GB/T26371的要求;二氧化氯消毒剂应符合GB/T26366的要求;其他
成分的消毒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该修订版对消毒剂原料提出要求,明确了过氧化物类、二氧化物类消毒剂原料应符合的标准,此类消毒剂生产厂家应注意,使用上述消毒剂的人员购买消毒剂、审核资质时也应对此予以注意。
3、修改了“理化指标”的要求
2011版《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
4.1 理化指标要求
4.1.1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pH 值等理化指标应符合产品质量的相关标准。过氧乙酸应符合
GB 19104 .过氧化氢应符合GB 1616的要求。
4.1.2稳定性要求:液体消毒剂在产品有效期内的有效成分下降率应≤15%n固体消毒剂在产品有效期内的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10%。
4.1.3消毒后的残留及在环境中的残留毒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4.1.4消毒过程中不易发生燃烧.爆炸。
2011版对“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PH值”“稳定性要求”、“消毒后残留”都提出明确要求,而2020修订版仅给出了笼统要求。不同消毒剂本身各具特点,随着技术不断发展,消毒剂、新剂型消毒剂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对理化指标提出统一要求,仅能提纲挈领,难以详尽不同消毒剂特性要求,参考价值受限。
近年来消毒剂标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胍类、含碘类、季铵盐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戊二醛类、醇类、酚类等消毒剂卫生要求标准在适时更新、完善。针对性参考特定类别标准,指导意义更强。
需要注意的是,删除不代表无价值,当找不到对应特定标准的时候,旧版理化要求依旧值得参考。
4、增加了“金属腐蚀性”的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广大群众健康生活、卫生防护意识在不断提高。整个社会消毒需求在快速增长。大家对消毒剂的要求已经不再停留于消毒本身,对消毒剂安全性、环境友好性的要求也日益趋高。金属腐蚀性就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增加该要求为选择消毒剂指出了明确参考。
同样,生产企业在选择消毒剂种类时,安全性能指标是一个重要质控项目。
5、概括“使用方法部分”
2011版《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
6 使用方法
6.1 气溶胶喷雾消毒法.
喷雾时,关好门窗,操作者手持喷头朝向空中,从里到外,自上而下,由左至右均匀喷雾。作用预定时间后,打开门窗,驱除空气中残留的消毒剂雾粒。
6.2 加热熏蒸消毒法
将消毒剂溶液盛装容器放于加热源上,关闭好门窗,接通加热源,消毒剂熏蒸完后关闭热源,作用预定时间后开窗通风(约30 min)。熏蒸时如室内相对湿度较低,可喷酒一定量的水以提高室内相对湿度。
6.3 气体熏蒸消毒法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安放和操作使用有关消毒器,关闭门窗,开启消毒器电源,按使用说明书设定相关消毒参数,消毒预定时间后,关闭消毒器电源,待消毒剂浓度降至安全范围时,方可进入。必要时,消毒结束后可开窗通风,以加速残留消毒剂的排出速度。
2020版《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7 使用方法
可采用气溶胶喷雾、加热汽化熏蒸或气体熏蒸方式进行消毒。
传统消毒对人工依赖比较强。无人机、消毒机器人(消毒君往期介绍过)等智能消毒方式不断涌现,市场已有不少喷雾颗粒更细更均匀、工作人员仅设定好参数即可自主计算并进行消毒的消毒“机器人”甚至可对环境自主测量的消毒仪器。2011版使用方法,考虑人工消毒较多,已暴露出局限性。
但是,目前消毒仍然以传统消毒方式为主,对人力依赖比较强,2011版使用方法参考价值依然很高(删除不代表错误),还是不要直接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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