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食用花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食用花卉的鲜品,包括菊花、玫瑰花、金银花、茉莉花、金雀花、代代花、槐花,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可食用花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和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20769 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61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测定
NY/T 896 绿色食品 产品抽样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 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存运输准则
NY/T 1456 水果中咪鲜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用花卉 edible flower
种植栽培,经过挑选或预冷、冷冻和包装的新鲜食用花卉产品(包括药食同源产品和新资源食品)。
3.2 杂质 extraneous matter
除标称食用花卉以外的有机物(包括茎、叶)和无机物。
3.3 缺陷花 flower defect
由于自然、生物、机械或人为因素的作用,对花朵造成的各种损伤,以及花朵在生长发育和采摘贮运过程中造成的腐烂、枯萎、日灼等部分或全部失去食用价值的花卉。
4.要求
4.1 产地环境要求
应符合NY/T 391的规定。
4.2 生产过程要求
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应符合NY/T 393的要求,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394的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NY/T 392的要求。
4.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污染物、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限量
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符合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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