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4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吡唑醚菌酯、毒死蜱、腐霉利、呋喃唑酮代谢物、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六盘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江团鱼,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盘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六盘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毒死蜱、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六盘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江口县天天平价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联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本地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贵州富万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兴义市华忠志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兴义市郎方对水产品店销售的蛇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兴义市欢乐购商贸有限公司坪东分公司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贵州农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贵州巨农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白猪五花肉,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六盘水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贵安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