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牙膏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清洁及护理口腔的牙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9172 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砷
GB 22115 牙膏用原料规范
GB 29337 口腔清洁护理用品通用标签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牙膏 toothpaste
由摩擦剂、保湿剂、增稠剂、发泡剂、芳香剂、水和其他添加剂(含用于改善口腔健康状况的功效成分)为主要原料混合组成的膏状物质。
注1:牙膏的基本功能:清洁口腔、减轻牙渍、减少软垢、洁白牙齿、减少牙菌斑、清新口气、清爽口感、维护牙齿和牙周组织(含牙龈)健康,保持口腔健康。
注2:牙膏标准支:100g/支。
4 要求
4.1 安全性要求
在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牙膏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2 牙膏用原料要求
生产牙膏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GB 22115 的要求。
4.3 卫生指标
牙膏产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4.4 感官、理化指标
牙膏产品的感官、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4.5 净含量
牙膏产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6 包装外观要求
4.6.1 软管或其他包装
帽盖与管口吻合严密,应无管体破损,无膏体渗漏。
4.6.2 盒(适用于有小盒包装的牙膏)
盒体应无破损。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除特殊规定外,均为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 6682 规定的水。
本标准中滴定分析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试验方法所用制剂和制品。除特殊规定外.均按GB/T 601、GB/T 602和GB/T 603之规定制备。
对于按称重量方法计算*后检测结果的指标采取先挤出20mm膏体,弃去,然后再挤样称量的取样方法。
5.1 微生物指标
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第五章微生物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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