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旗袍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旗袍。
本标准不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服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2 服装号型女子
GB/T 1335.3 服装号型儿童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圆轨迹法
GB/T 4841.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2/1、1/3、1/6、1/12、1/25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四氯乙烯干洗色牢度
GB/T 8427-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
GB/T 8629-2017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4801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 15557 服装术语
GB/T 18132 丝绸服装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1294-2014 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B/T 21295-2014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B/T 24121-2009 纺织制品 断针类残留物的检测方法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31127-2014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拼接互染色牢度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1702 纺织制品附件锐利性试验方法
GSB 16-2921-2012 粗梳毛织品起球标准样照
GSB 16-2924-2012 精梳毛织品(光面)起球标准样照
GSB 16-2925-2012 精梳毛织品(绒面)起球标准样照
GSB 16-2951-2012 衬衫外观疵点标准样照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FZ/T 80004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FZ/T 80007.1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测试方法
FZ/T 80007.3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57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应按GB/T 5296.4和GB 31701规定。
4.2 号型规格
4.2.1 号型设置应按GB/T 1335.2 和GB/T 1335.3 规定执行。
4.2.2 主要部位规格应按GB/T 1335.2 和GB/T 1335.3 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4.3 原材料
4.3.1 面料
应采用符合本标准相关质量要求的面料。
4.3.2 里料
应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相关质量要求的里料。
4.3.3 辅料
4.3.3.1 衬布、垫肩
应采用与所用面料的性能相适宜的衬布、垫肩,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相关规定。
4.3.3.2 缝线
应采用与所用面料、里料、辅料的性能相适宜的缝线、绣花线等;钉扣线应与绊扣的色泽相适宜;钉商标线应与商标底色相适宜(装饰线除外)。
4.3.3.3 钮扣、拉链及其他附件
应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拉链及其他附件。钮扣、装饰扣、拉链及其他附件应表面光洁、无毛刺、无缺损、无残疵、无可触及锐利**和锐利边缘。拉链应啮合良好、顺滑流畅。
注:可触及锐利**和锐利边缘是指在正常穿着条件下,成品上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锐利**和边缘。
4.4 经纬纱向
前身底边应不倒翘。面料的纱线歪斜程度应不大于3%。
4.5 色差
领面、袖子表面与大身的色差应高于4级,其他表面部位的色差应不低于4级。里料的色差应不低于3-4级。
4.6 对条对格
4.6.1 面料有明显条、格,宽度在1.0cm及以上的应按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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